一整天,我都有些心不在焉。
洁白的羊群和绿色的草原,总是能让我安下心来。有只羊羔低着头吃草,我轻轻抚摸着它柔软的毛发。它顺从地晃了晃脑袋,还没长大的小犄角蹭到了我的手掌。
我想找点事情做。
我记起前几天猎户杨基送我一把匕首——那是把好匕首,刀锋闪着光,刃口的花纹表明打造它的铁匠是怎样杰出的硬汉——那把匕首的刀柄还没有人雕刻过,让这把好刀失色了不少。那就让我来做雕刻的工作吧,我微笑着想。
手头没有刻刀,我只好用另一把匕首,不过我对我的手艺相当自信。
我缓缓地刻上花瓣与藤蔓,满心都是那天草原上偶遇的姑娘。
我不知道她的姓名、家乡,不知道她的热爱、过往,但当我看见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时,我忽然觉得隐隐中有一股力量,让我到这里来,成为这样的人,而这一切,都是为了遇见她。
天命。
我忽然想起这个词,心头莫名一紧,刀刃就划开了我的手背。我下意识甩开匕首,鲜血汩汩涌出,滴到木制刀柄上,然后迅速没入,留下一个暗红色的斑点。
我望着那个斑点出了神。
然后在这时,我遇见了他。如果当时我能够预见将来的哪怕千万分之一,我都会一刀捅死他,然后切成块扔到林子里去喂狼。但我没有。
因为他那时和善地提醒我,一个智慧的牧羊人是不会放任自己的伤口不管的。我这才醒转过来,谢过他的提醒,掏出随身携带的绷带简单包扎了一下。
他的胡子很长,一直垂到腰间,盖住了大半个身体,目光从同样浓密的灰白眉毛间散出来,安详和蔼地注视着我。
我猜想他是迷路的旅人,所以站起身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草。那只小羊羔因为这突然的变故,一下子贴紧我,一边咩咩叫着,一边不住地用脑袋蹭我的裤腿。
您要去哪儿,我笑着问。
我?他笑了,我哪儿也不去。
我一时语塞,笑容在脸上僵了片刻,可您在赶路。
人们总是在赶路。
人们也总是要去哪儿,不是吗?
如果他们有要去的地方的话,是的。老人在我身旁左下,捋了捋胡须,但他们并不总是有地方可去,先坐下吧,小伙子。我的旅途漫长又孤独,已经很久没和人好好聊过天了。
像是有种奇怪的魔力,我不仅心悦诚服地想要服从他,甚至期望得到他的赞扬。
我忽然觉得有些口渴,舔了舔嘴唇,问道,您说您哪儿也不去,可您为什么又要赶到这儿来呢?
这是个锐利又直接的好问题,他说,可是我不能马上告诉你,事情一旦变得太简单,就会失去意义。那么让我先来问问你,你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吗?
我?我在太阳落山的时候要回卡维洛村……我还要去一趟集市……再远一些的话,等我娶了妻子,有了钱,我就带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。
不,孩子,不是这样的。他笑出了声,为了活命,也就是让这副尘世间的肉体得到它所需要的东西而奔波,那么无论哪个地方都不足以成为你的终点。
我咬着指甲思索了一会,那我怎样才能知道我要去哪儿呢?
老人微笑着,有两道异样的光芒射进我的瞳孔深处,在颅骨内形成激荡。
他说,你已经看见了。